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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 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4-22 09:41:30


商都网讯:(徐起升 李大顺 赵相超)全市消费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计量不准确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即日起漯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计量违法问题线索
1、计量作弊行为
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通过破坏计量器具的内部结构或外接干扰装置,使计量器具准确度降低,造成计量数据失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抄表乱象
抄表周期混乱,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抄表,随意延长或缩短抄表周期,导致用户用量统计不准确;违规估抄现象,未实地查看计量表读数,仅凭主观臆断估计用量,造成数据偏差;错抄行为,将计量表读数抄录错误,致使用户费用计算出错。
(二)价格违法问题线索
1、收费公示违规
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在经营场所、官网等显著位置未清晰、准确地公示水电气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收费依据等关键信息,使消费者无法清楚知晓应缴纳的费用构成,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2、违规收费行为
(1)价外加价收费:在规定的水电气价格基础上,额外加收不合理费用,如在水费中莫名增加 “损耗费”“管理费” 等,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
(2)多计多收价费:通过不准确的计量或错误的计费方式,多计算用户的使用量或费用,导致消费者多缴费。
(3)混淆用户类型收费:未按照用户实际的用水、用电、用气性质(如居民生活、商业、工业等)进行分类收费,将居民用户错归为商业用户,提高收费标准,加重居民负担。
(4)抬高阶梯等级收费:在执行阶梯水电气价格政策时,故意抬高用户的阶梯等级,使消费者适用更高的收费单价,违反价格政策规定。
(5)强制捆绑搭售: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保险、设备或服务,如在开通燃气时,强制消费者购买燃气公司指定的高价燃气报警器,否则不予通气。
(6)违规收取滞纳金:在用户未逾期或逾期时间计算错误的情况下,违规收取滞纳金;或者滞纳金收取标准过高,超出合理范围,加重用户经济压力。
二、征集方式
(一)联系电话:0395——2923315
(二)电子邮箱:lhxxbgs315@126.com
(三)来访地址:漯河市消费者协会(源汇区长江路66号)
三、有关说明
(一)问题线索应客观、真实,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
(二)投诉内容应完整、详细,要明确被投诉对象信息,包括准确的名称、详细地址;清晰说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精确到具体日期或时间段;阐述具体问题,如计量器具异常表现、收费不合理的具体情况等关键信息。
来源:漯河市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豫健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