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网讯:全市消费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不准确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即日起漯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线索。
详情 >关于南阳市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四)餐饮服务店铺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七)加工、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十)其他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详情 >关于拟聘任第二届漯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公示
商都网讯:根据《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漯河市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等规定,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消协会议研究并公开选举,拟聘任王路等11名同志为第二届漯河市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现进行公示,如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反映。
详情 >关于拟聘任第三届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的公示
经公开招募、资格审查、公开投票等环节,拟聘任阎睿等15名同志为第三届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漯河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反映。
详情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布 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集中用餐单位和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按照本规定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 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并推动有效运行。 集中用餐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供餐,并要求供餐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详情 >关于举办首届漯河市酱酒文化节的公告
商都网讯:关于举办首届漯河市酱酒文化节的公告广大酒文化爱好者、白酒经销商:为弘扬传播中华酒文化,普及酱酒消费知识常识,搭建酒企、酒类经营者、消费者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漯河市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定于12月22日举办首届漯河市酱酒文化节。联系人:赵相超 郭杨冰电 话:0395-2923315附件:首届漯河市酱酒文化节报名表
详情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实施精细化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拓宽制度建设维度,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发现的风险隐患、抽检不合格等信息通报同级教育、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详情 >南阳市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详情 >南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分局关于对2023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0日内补报不予罚款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暂行规定》,对2024年7月30日前补报年报,且存在可以减轻处罚情形的市场主体,可以不予罚款。对2024年7月30日后仍未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处1万元以下罚款。请未按时年报市场主体尽快补报并依法办理信用修复。
详情 >河南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
商都网讯:河南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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